政治是关于权力行使的概念,即是如何获得、使用,甚至是失去权力的过程。目录1 权力2 权威3 正当性4 权威类型4.1 传统性权威(traditional authority)4.2 奇里斯玛或称魅力权威(charismatic authority)4.3 法定/理性的权威(legal/rational authority)5 参考书目 权力是指人们要求别人听从其命令的能力,包括他人在抗拒的情况之下,其分配并非平等或任意,是具有层级性的社会结构,使有些人比其他人更有权力的比较关系。权力的概念中正当性的存在具有其必要。注1 权威是指权力被认可为合法,且为大多数人所共同同意、遵循。注2 正当性是指权力的行使是否被普遍大众视为合理且有效力。因此权力不只包含行使人,亦包含对象的接受与否,需两者兼备。 权威类型在历史发展脉络下,不同的社会中,有其不同类型的权威正当性,以下为社会学家韦伯(Weber)的三种正当权威分类: 传统性权威(traditional authority)是指世代沿袭、相传,大众将之以为习惯而接受其领导的权威类型,在历史上属最普遍的权威型式。例如:嫡系相传的王位,其权威正当性来自于传统的大众信仰。而王权的正当性则来自于该权威之先祖创立该王朝,因此人民普遍相信一脉相传的血缘继承是统治的基础。如同中国古代认为皇帝是天子,代理上天统治子民。 奇里斯玛或称魅力权威(charismatic authority)是指个人基于其特殊天分、能力或个人魅力,使得大众信服,进而跟随领导者的权威型态。并未有一特定标准,视跟随者的信服与否而定,无法传承,权威接续时容易面对不稳定或群众逐渐理性化的问题。 法定/理性的权威(legal/rational authority)其正当性立基于人们信服于合理的法律与规则,且权力的行使亦是基于客观所给予的权限,则权力范围不因人而异,且不可传与其后代。? 参考书目注1.王振寰.瞿海源主编,《社会学与台湾社会》(巨流,2009三版)。注2:Craig Calhoun/Donald Light/ Suzanne Keller原着,林瑞穗编译,《社会学概论》,(麦格罗希尔,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