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治疗法是美国精神科医师葛拉塞(W. Glasser)1965年所倡议,它的基本精神是我们要为自己所选择去做的事负责,我们可能是我们过去的结果,但却并不是过去的受害者,除非我们自己选择如此。此派治疗理论认为所有的问题都发生在现在,因此,现实治疗花很少时间去谈过去。现实治疗以案主现实生活中的行为表现为治疗对象,重点在于协助案主面对现实的态度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了解只有自己负起应负的责任,才能获得满足的道理。换言之,现实治疗理论在精神上是秉持着「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看法。它们认为人们只要愿意为某个目标努力,就可以有所改变,所以主张人类是有意识地表现自己,而非受制于潜意识的趋力,因此反对决定论。现实治疗把重点放在案主不满意的关系或关系的匮乏上,因为它们认为这是造成问题的主因,案主几乎都会带着关系来接受治疗,案主会责备他人搞坏关系,或者让他(她)受苦。现实治疗并非投入其中去找寻过错,而是聚焦在关系中案主可以掌控的部分,因为葛拉塞认为去谈论那些无法重新来过的东西是毫无意义的。在性质上,现实治疗法属于指导性治疗法,在过程中,是由治疗师扮演主导的角色。治疗师会去赞美案主的自我负责,而对案主不愿负起责任的行为也会表示不赞同。葛拉塞认为人类本身就是一个控制系统,人们知道如何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因此又将此说称为控制理论(control theory),也是现实治疗的核心主张。葛拉塞认为人类的行为就是一连串的决定,治疗主要是在教导案主如何做一个更有效的决定以解决生活所需。 参考资料柯瑞(2001)。谘商与心理治疗:理论与实务(六版)。(郑玄藏等合译)。 双叶。张春兴(1991)。现代心理学。张春兴(1989)。张氏心理学辞典。邬佩丽(2005)。辅导与谘商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