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课程理论(scientific curriculum theory)科学的课程理论又称为理性的课程理论(rational curriculum theory)。对于崇尚科学或理性的课程论者看来,我们彷佛已经了解人类行为或人类的历史,因此可以为每一特定年龄阶段的学校教育规定某种课程。科学的课程理论以一种非常简单的模式为基础,这个模式主要由三个要素构成:(1)确定目标;(2)创设必要的学习情境;(3)评价目标达成的程度。每一个要素都可以用一种非常明确的方式予以规定。第一,确定教育目标,目标被用来作为选择课程内容和评价课程结果的准则。通常来说,目标要以行为的方式来陈述。目标要清楚表明要求学生能够做些什么。第二,为了达到所规定的教育目标,必须选择学内容和教与学的条件。重点放在创设有效的学习情境上,即最有可能达到目标所规定的情境。掌握学习的思想是这种课程思考的一个结果。第三,在澄清教育目标和确定有可能达到理想目标的学习情境之性质以后,最后来要评价达到目标的程度:决定采用哪种测验来检验教与学的效用。这种理论建构实质上是处方性的:它规定了设计和实施课程时要遵循的规则。它的隐喻是「蓝图」或「处方」,只要遵循它,就会导致理想的结果。比彻姆把课程理论当作一种工程理论,就是一个例子。在他看来,课程理论实际上是把各种组成部分组合在一起达到理想的结果。 关键字中文关键字:科学的课程理论、理性的课程理论英文关键字:scientific curriculum theory 参考资料施良方着。课程理论,1999年初版,页305-306,丽文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