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性」是指与主体(subject)相对应的「就客体(object)言客体」的性质,但必须联结到一个认知主体才有意义。
「客观性」基本上是与「主观性」或「主体性」(subjectivity)相对的概念,两者在逻辑上并不是对立的关系。「客观性」是「主观性」的一种形式或应用,个人若对于外在事物,涉入情感愈多,则客观性愈低;相反地,若个人情感涉入愈少,依据经验事实成分愈高,则客观性愈高。另外,客观性并不是「绝对的」,因为绝对的对立用法是「相对性」,相对性并不等于「主观性」;因而客观性与绝对性并同,仍需联结到一个认知主体才有意义。
不同学者对于「客观性」的观点并不一致,十七世纪以来由于启蒙理性的高涨与自然科学的发展,强调经验观察与价值中立,使得客观性成为研究追求的目标,亦成为是否够资格被称为「科学」(science)的一个检查原则。若是主观性情感涉入研究过深,以致结果缺乏客观性,通常即不承认是科学;研究者越能够保持价值中立,不涉入个人情感,越可称其是具客观的科学性。唯研究过程是否能完全做到不涉入个人主观情感,而达到完全的客观性,则不无疑问。但客观性可透过研究过程的可重复性而获得。
教育活动的本质原就充满着价值成分,而教育研究亦属于「价值关联」的研究,因而从事教育研究极难避免个人主观性的涉入。另外,教育研究者与研究对象都是人,研究过程常有互动的现象,遂导致教育研究不易对于教育现象做透明的观察,主观性的介入必不可免,完全客观的要求亦有其困难。
--作者:杨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