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遗产税】的繁体字: 香港遺產稅
【香港遗产税】的读音为 xiāng gǎng yí chǎn shuì,无声调拼音为 xiang gang yi chan shui,简拼为 XGYCS
【香港遗产税】的笔画分别为9画、12画、12画、6画、12画,部首分别为香部、氵部、辶部、亠部、禾部。
【分字繁体字】香的繁体字 港的繁体字 遗的繁体字 产的繁体字 税的繁体字
香港遗产税是香港直接税之一。以财产所有者死后遗留他人在港的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继承人课征的税项。在香港属非经常性直接税。居民死亡后,其遗产价值超过一定水平须缴纳遗产税,然后其继承人才能取得继承权,由法院发给遗产承办书。港府1994~1995年财政年度规定:遗产值低于550万元者,可以免纳; 550万~650万元之间税率为6%; 650万~750万元之间税率为12%; 750万元以上税率均为18%。计算遗产税值时,必须将死者在逝世前3年内作出的馈赠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