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投资」是基于经济学的观点,把教育视为一种资本,并预期从教育的投入中获得有形与无形的利益。教育投资的概念旨在修正传统上把教育当作单纯消费的说法,建立教育既是消费也是投资的观念。
教育投资使个人和社会均蒙其利。个人因接受教育,可终生获得非物质的满足(如可享受阅读的乐趣)与物质的满足(如有助于未来生产所得的增加);而从教育实施的成果分析,可发现教育设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整个社会。从直接方面言,国家生产量的多寡与产品的良窳,取决于劳动力素质的高低,教育负有培养职业技能之责,为增加产品及提高品质,担任了不容忽视的任务;在间接方面言,教育有助于促进社会流动,改善社会结构,导引创新措施。
早期经济学者主张:教育是决定技术进步的关键,技术进步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其后的经济学者,除肯定教育的经济利益外,并另指出教育对整体社会发展的贡献。一九六零年代以后,经济学者与教育学者实验研究结果显示,教育确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必要投资。此后,教资的观念渐被学术界与实务界接受。
教育是一种投资的事实,可证诸于个人与国家教育支出与收益的关系。就个人而言,教育的支出与个人的收入、声望、地位关系密切,通常教育程度愈高其起薪愈高、薪资调升机会及幅度就愈大,教育程度的提高也有增进个人社会声望、地位的效果。就国家而言,教育量的普及与质的提升,可以提升国民素质,增进生产力与社会生活品质,导致整体社会物质与精神环境的富裕。不论就个人或国家而言,教育都是一种投资。
不论个人或国家,对于教育的有效投资均需赖适当的计划,尤以一国的教育支出牵涉甚广,更需周详的考虑。理论上,政府对教育的投资愈多愈好;唯实际上,一国之总体财力有限,教育仅系政府众多支出项目的一部分,教育投资不可能全无限制,而须订定合理的支出标准。我国宪法对于教育、科学、文化支出有中央不得低于预算总额百分之十五,省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市县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的规定,即是一例。
分析教育投资效益的主要途径有三种:即直接收益法(the direct-return-to-education approach),相关分析法(the correlation analysis approach),余留因素(the residual factor approach)。直接收益法分析接同类级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