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王国国旗是比利时王国的国旗,旗帜呈横长方形,宽与长之比为13:15;自左而右由黑、红、黄三个平行相等的竖长方形相连而成 。1789年12月,布拉班廷革命中,比利时军队使用了带有横条纹的旗帜。这些旗帜使用了布拉班族人的颜色,按红黑黄排列。1831年9月15日,比利时海军颁布法令:比利时海军旗帜黑色位于旗杆侧,黄色居中,红色在外侧。1831年10月12日,比利时内政部发布法令,规定比利时国旗颜色排列顺序。比利时王国国旗的颜色是前布拉班特公国的徽章的颜色,代表一头金狮(黄色),以军刀(黑色)为背景,用喉咙(红色)抓爪和吐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