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辞格的一种。即用跟甲事物有某种相似之处的乙事物来说明甲事物。比喻一般包括本体(被比喻的事物)、喻体(作比喻的事物)、比喻词(连接本体和喻体的词语)三个部分。如“儿童(本体)像(比喻词)春天的花朵(喻体)。”
(二)、比方:我们用鱼和水的关系来比喻解放军和人民的关系。
比喻是一种常用的修辞手法,用跟甲事物有相似之点的乙事物来描写或说明甲事物,是修辞学的辞格之一。也叫“譬喻”、“打比方”,中国古代称为“比”、或者“譬(辟)。著名文学理论家乔纳森·卡勒为比喻下的定义:比喻是认知的一种基本方式,通过把一种事物看成另一种事物而认识了它。也就是说找到甲事物和乙事物的共同点,发现甲事物暗含在乙事物身上不为人所熟知的特征,而对甲事物有一个不同于往常的重新的认识。依据描写或说明的方式比喻可分为“明喻(直喻)”、“暗喻(隐喻)”、“类喻”、“借喻”、“对喻”、‘博喻”、"简喻”、“详喻”、‘引喻”、“虚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