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包干是财政部门对国营农业企业实行的一种利润上缴办法。1979年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农垦总局《关于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暂行规定》指出,从1979年起到1985年,对农垦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亏损不补,有利润自己发展生产,资金不足可以贷款的财务包干办法。根据农垦企业的不同情况,在做法上有所不同:1. 对国营农牧场和国营农工商联合企业,一般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盈利留用,亏损不补” 的办法。2. 对橡胶农场、各级农垦部门直属的工业、供销企业和少数利润较大的国营农牧场,实行“包干上交,一年一定,结余留用,短收不补”的办法。3. 对少数自然条件太差,暂时还有亏损的国营农牧场(包括新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