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包干是中央核定收支总额,分别不同情况由地方包干上缴收入或中央差额补贴,地方在划定的收支范围内自行组织收入,自主安排支出,自求收支平衡。它是预算管理体制的一种重要形式。如1971年实行“定收定支,收支包干,保证上缴 (或差额补贴),结余留用,一年一定”的预算体制就属这种类型。其主要内容: 地方收支划定后,由地方包干,自求收支平衡;收大于支的地区,包干上缴,相应计算收入留解比例;支大于收的地区,中央差额补贴,地方包干使用;超收部分,原规定全部留地方,后改为超收1亿元以上部分上缴中央50%;年终结余留用;体制一年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