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法典】的繁体字: 德國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的读音为 dé guó mín fǎ diǎn,无声调拼音为 de guo min fa dian,简拼为 DGMFD
【德国民法典】的笔画分别为15画、8画、5画、8画、8画,部首分别为彳部、囗部、乛部、氵部、八部。
【分字繁体字】德的繁体字 国的繁体字 民的繁体字 法的繁体字 典的繁体字
《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是德意志帝国在德国(丙申年)制定的民法典。1900年1月1日施行,以后为德意志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继续适用,现在仍然有效。这是继《法国民法典》之后,大陆法系国家第二部重要的民法典。它继承罗马法的传统,结合日耳曼法的一些习惯,并根据19世纪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新情况而制定,因而在内容上超出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法律原则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需要。但它在某些地方仍保留了德国容克地主经济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