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名字繁体字为: 民法
【民法】的名字读音为 mín fǎ,无声调拼音为 min fa,简拼为 MF
【民法】的名字简体笔画分别为5、8,繁体笔画分别为5、9,简体部首分别为乛、氵。
【民】的本义为此字初文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一只被刺伤的眼睛,表示由刺瞎一只眼睛的战俘充当奴隶,后指平民、百姓。 引申指大众的、非官方的、非军事的。也专指从事某种职业的人或某类人。
【民】的造字法为象形。
【法】的本义为刑法;法律;法度。
【法】的造字法为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