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希龄(1870~1937)字秉三,湖南凤凰人。光绪二十年(1894)进士,二十二年返湘佐湖南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次年与黄遵宪、谭嗣同等筹设时务学堂,聘梁启超为中文总教习,以「中西并重」为教育宗旨。其后又发起「南学会」,创办〔湘学报〕,宣扬维新变法,戊戌政变后遭革职处分。二十九年复受任用,主持常德师范学堂,以后随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继任两江、东三省等地财政要职。民国元年(1912)出任北京政府财政总长,二年任国务总理。次年因袁世凯专权,乃辞本兼各职,淡出政坛,致力于教育及慈善事业。
熊氏所推动的各种慈善事业中,最闻名的有1917年主持河北水灾赈济,共嘉惠灾民百余万人。九年,在北京慈幼局的基础上创设香山慈幼院,专门收容难童,最盛时曾扩增至一千五百人。二十年,其妻朱其慧过世,乃散尽家产充作儿童幸福基金。次年,即因平生热心公益,抚恤死伤,被推选为世界红十字会中华总会会长。
希龄对于民国教育事业的贡献,主要是由慈善的立场出发,特别关心难童教养的问题;香山慈幼院基本上采学校、家庭、社会三合一的体制,以工读制为其精神,且教且养。其下分为五个机构:一是香山感化院,收容问题儿童;二是北京贫儿院,收容流浪儿童;三是香山初级小学;四是慈祥工厂;五是慈云女子工厂。1930年(1930),又别设幼稚师范科,次年独立为北平幼稚师范,希龄兼任校长。此外,希龄投身之重要教育事业尚包括:十年参与筹设中华教育改进社;十二年支持夫人朱其慧发起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十五年支持陶行知发起乡村教育运动。其一生均致力于儿童与平民幸福之公益事业。
抗战爆发后,平津失陷,希龄赴上海办理伤兵医院、难民收容所及街童教育社;沪宁失守后,避居香港,二十六年底病逝。着有〔香山集〕、〔熊希龄集〕等。
--作者:黄春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