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孟春(1474年-1536年),字子元,郴州(今属湖南)人,明朝文学家。明孝宗弘治六年(1493年)进士。初任兵部主事,后升任员外郎、郎中,历任河南参政、太仆少卿、太仆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兼云南巡抚、兵部侍郎、吏部侍郎、吏部尚书。在任期间,何孟春为人正派公正,为官廉洁奉公、兴利除弊、革除陋规、直言敢谏,做了不少有利于朝廷和百姓的事。明世宗嘉靖帝即位后,何孟春就谁是嘉靖帝皇考,即宗法意义上的父亲的皇统问题,上书嘉靖帝。但因与之看法不同,后被贬官,任南京工部左侍郎。此后何孟春屡次上书称病告老,直至嘉靖六年(1527年)春,才被批准。九年后,何孟春去世于家中,年六十二岁,谥号文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