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代相沿的奴仆。宋 叶绍翁《四朝闻见录·宏而不博博而不宏》:“先是 永嘉 刘锡祖 父,掩据 羲之 墨池且百年,后为世僕所发。”孙中山《日本应助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乙是一个乡下的世仆(粤俗家庭中永久的奴仆之称,与北方老家奴的名称相似),还没有脱离奴隶的地位。”
(二)、明 清 时在 安徽 宁国府 地区,往往有某姓村民世代为另一姓村民服役的习俗,谓之世仆。
世仆(世仆)的拼音是shì pú ,注音是ㄕㄧˋ ㄆㄨˊ,是一种户政名,即清初“贱民” 之一, 亦称 “庄仆”、“伴当”、“细民”,即指一家一姓世世代代为另一家之奴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