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陈设酒食的器具。亦指酒食之类。《史记·平準书》:“公卿议封禪事,而天下郡国皆豫治道路,缮故宫,及当驰道县,县治官储,设供具,而望以待幸。”《后汉书·赵孝传》:“帝嘉其兄弟篤行,欲宠异之,詔礼十日一就卫尉府,太官送供具,令共相对尽欢。”清 褚人穫《坚瓠馀集·木龙》:“吴 有富商,倩工造舟,供具稍薄,疑工必有他意。”
(二)、陈设食具;备供酒食。《史记·范雎蔡泽列传》:“须贾 辞於 范雎,范雎 大供具,尽请诸侯使,与坐堂上,食饮甚设;而坐 须贾 於堂下。”《汉书·叙传上》:“伯 至,请问耆老父祖故人有旧恩者,迎延满堂,日为供具,执子孙礼。”明 王锜《寓圃杂记》卷上:“天将暝,忽兵官至,騶从甚盛;坐中堂,令免供具,第索笔砚灯烛,闭户而寝。”
(三)、犹备呈,上报。宋 俞文豹《吹剑四录》:“﹝官吏﹞又追集里正,供具四十年前絶户并废寺观、废菴舍;产去而名存者,悉行追究。”
(四)、指供佛的香花、饮食、幡盖等物。《大宝积经》卷三四:“是时 月光童子 知佛坐已,躬自齎持微妙供具,奉献 如来 及诸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