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处庭中,以示平等。《汉书·货殖传》:“子赣 结駟连骑,束帛之币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隋书·卢思道传》:“通人 杨令君、邢特进 已下,皆分庭致礼,倒屣相接。”《续资治通鉴·宋徽宗宣和五年》:“对罢,诣 王黼 第,黼 欲令庭趋,尼楚赫 不可,分庭而见。”清 李渔《蜃中楼·寄书》:“使君秉天朝宪节,寡人司水国微权,既辱分庭,只行抗礼。”
(二)、指分处庭中。南朝 宋 颜延之《应诏宴曲水作》诗:“分庭荐乐,析波浮体。”
fēn tíngㄈㄣ ㄊㄧㄥˊ分庭(1).分处庭中,以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