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谓女子待年长而聘。《后汉书·皇后纪下·献穆曹皇后》:“操 进三女 宪、节、华 为夫人,聘以束帛玄纁五万匹,小者待年於国。”李贤 注:“留住於国,以待年长。”后因以称女子待嫁。南朝 宋 颜延之《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爰自待年,金声夙振。”南朝 梁 张缵《丁贵嫔哀策文》:“爰及待年,含章早穆;声被 洽阳,誉宣 中谷。”
(二)、谓等待年老致仕。宋 曾巩《祭致仕湛郎中文》:“维公早以郎潜,安於养志;晚而家食,曾不待年。治绩纪於朝廷,行实推於乡里。”宋 范公偁《过庭录》:“蜀公 表谢曰:‘六十三而告老,盖不待年;七十五而復来,孰云中礼。’”
待年:指女子成年待嫁,又称“待字”或“待字闺中”。古代女子到了十五岁,会把头发梳起,插上簪子,表示已到出嫁年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