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的繁体字: 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的读音为 dà qīng lǜ lì,无声调拼音为 da qing lv li,简拼为 DQLL
【大清律例】的笔画分别为3画、11画、9画、8画,部首分别为大部、氵部、彳部、亻部。
【分字繁体字】大的繁体字 清的繁体字 律的繁体字 例的繁体字
《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个大一统的君主专制王朝清王朝的国家法典。清朝入关后,即从顺治元年开始,“详译明律,参以国制”,着手法典的制定,经顺治、康熙和雍正三朝的努力,法典逐渐趋于成熟。乾隆皇帝即位后,继续命臣工对前朝律文及成例进行重新编定,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完成,并定名为《钦定大清律例》。《大清律例》颁布以后,完成了清代最为系统、最具代表性的成文法典。之后一直到清末法制改革之前,清代律例的律文不再有所变化,而对于清代法律制度的调整则主要通过增改例文的形式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