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中宗 时,韦后 及 太平、安乐、长宁 等公主皆依势用事,贪贿受赇,别于侧门降墨敕,斜封付中书授官,号“斜封官”。唐 刘餗《隋唐嘉话》卷下:“景龙 中,多於侧门降墨勅斜封,以授人官爵,时人号为‘斜封官’。”《新唐书·辛替否传》:“睿宗 立,罢斜封官千餘人,俄詔復之。”《资治通鉴·唐中宗景龙二年》:“安乐、长寧公主 及皇后妹……皆依势用事,请謁受賕,虽屠沽臧获,用钱三十万,则别降墨勅除官,斜封付中书,时人谓之‘斜封官’。”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一节:“她们大卖官职,不论什么人,只要出钱若干万就给官做。这种官当时称为‘斜封官’,有正、试、摄、检校、判、知官等名目,人数多至数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