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体制-简介 教育体制是教育机构与教育规范的结合体、统一体,它是由教育的机构体系与教育的规范体系所组成。 中国教育体制 教育部作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各直辖市设有教育委员会,各省、自治区设有教育厅,各地方市、区、县都设有相应的教育局或教育办公室。 为了推动全民教育的发展,中国政府和人民为此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取得了全民教育的历史性成就。但是,由于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水平不高,全民教育的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 进入21世纪,中国政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了“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强素质教育,坚持把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是中国教育发展的方向,也是进行教育改革和建设的指南。各级政府在不断增加教育投入的同时,鼓励民间多渠道、多形式办学。 阶段分期 中国教育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学前教育 指3—5岁的儿童在幼儿园接受的教育过程。全国共有幼儿园111,752所,幼儿教职工90万人,在园儿童2036.02万人,适龄儿童入园率为43.8%。幼儿园一般由民间兴办,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已基本满足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要,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正从城市向农村推进,一些乡镇已基本普及了学前1年教育。 初等教育 指6—11岁的儿童在小学接受的教育过程。全国共有小学456903所,小学教职工634.02万人,小学生12156.71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1%。小学一般由地方政府兴办,也有个人和民间团体创办的。 中等教育 指在12—17岁期间在中等学校接受教育的过程。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专均属于中等学校。普通中学分为初中和高中,学制各为3年,初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高中,一部分升入职业高中和中专。全国共有中等学校93968所,在校生9415.21万人。中等学校一般由地方政府兴办。 高等教育 继中等教育之后进行的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中国实施高等教育的机构为大学、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学校具有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全国共有普通高等院校1396所(截止2002年6月20日统计),民办普通高等院校72所(截止2001年6月18日统计),教职工103万人,在校生413万人(1998年底统计数据)。成人高等院校718所(截止
教育体制是教育机构与教育规范的结合体、统一体,它是由教育的机构体系与教育的规范体系所组成。“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是中国教育发展的方向,也是进行教育改革和建设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