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暴力主义 - 哲学基础 甘地思想的主要渊源是印度传统宗教学说,他的非暴力主义的理论基石就在于他的神灵观和人性观。如果不了解他对神的解说和对人性的分析,那么就很难透彻地理解非暴力主义。 甘地曾从许多角度来解释神:认为神是宇宙的最高本体和万物的本源,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它的显现;认为神是宇宙和人类社会的最高道德准则,是人们必须遵守的永恒法则;认为神是宇宙的绝对真理,是人们追求的最高理想等等。但是,比较来看,甘地谈论最多的还是从道德观的角度描述神,称神为“至高无上的善”和“爱”,赋予神以道德的含义,使之成为人类社会最高的道德准则。他写道:“对我来说,神是真理和爱,神是伦理和道德。神是无畏,神是光明和生命的源泉...... 神就是良知。”“因为我发现在死亡之中永存着生命,在虚假之中永存着真理,在黑暗之中永存着光明。所以,我推断,神就是生命、真理和光明。神就是爱,是至高无上的善。”[2]善与恶、爱与恨、无畏与怯弱、有良心与无良心,些概念本来都是世俗社会用以衡量人们行为的道德观念,而甘地却把这些概念与神联系起来,断定神就是“无畏”、“爱”、“良知”和“至高无上的善”,从而使神的概念具有道德的意义。在他看来,既然神是宇宙最高的、永恒的法则,那么与神等同的这些道德观念也必然具有至高的、永恒的性质。可见,甘地从伦理观的角度论述神的目的,就是力图使人们的道德规范神圣化,为人类社会找到一种永恒不变的道德法则。 在对人性的分析上,甘地继承了古代印度教吠檀多哲学中“人是小宇宙”的观点,他认为人是一个小宇宙,就像外界的大宇宙一样,也包括物质和精神、即肉体和灵魂两部分。肉体是人外在的,表面的物质部分,代表人的低级属性;而灵魂则是人内在的精神部分,代表人的高级属性。人内在的精神部分,即灵魂(又称“自我”),才是人的真正本性。它来源与神,是神性在人身上的显现。甘地在许多地方阐述了这种观点:“神就是存在于我们内部的一种全知全能的精神。”“我的神并不寓居在天上,在人世间就可以证悟到他。他就在这里,在你的心中,在我的心中。”“神是无所不在的,所以他也寓居在每个人的内部,因此每个人都是神的化身。” 甘地认为,人与人之间虽然表面肉体不同,但内在的精神本性却是同一的。人内部的这种精神来自于神,是神性在人身上的体现。由于神是同一的,因而人性也是同一的。所以,他说:“我相信神的绝对统一,因而也相信人性的绝对统一.
非暴力主义,由甘地提出,是20世纪上半叶印度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下的产物,是一种社会政治哲学。甘地试图用它来解决社会政治的各种矛盾与纷争,解决人与人、团体与团体、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争端与冲突。这种非暴力哲学既继承了印度传统宗教与伦理学说,又吸收了许多西方现代政治哲学和人道主义思想,可以说是一种东西方思想的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