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元公约》-简介 2011年欧盟春季峰会通过的《欧元公约》是对欧元区领导人峰会于2011年3月11日提出的一揽子经济改革建议的认可。《欧元公约》提出四大目标,即增强经济竞争力、促进就业、巩固财政和维护金融稳定。《欧元公约》是欧盟成员国相互妥协的折衷产物。与德法两国早先提出的《竞争力公约》相比,《欧元公约》在许多关键领域已经明显“退缩”,放宽或取消了其中重要的硬性规定条款。欧盟舆论认为,《欧元公约》是欧元区自救的一个必然选择。《欧元公约》正是与欧元区货币联盟的现实相适应走出的一步尝试。 公约背景 本次欧盟峰会通过的《欧元公约》实际上是对欧元区领导人峰会于3月11日提出的一揽子经济改革建议的认可。早些时候,欧元区17个成员国领导人基于德法两国提出的《竞争力公约》制定了《欧元公约》,其核心内容就是推进经济治理改革和促进成员国经济更加融合。为此,《欧元公约》提出四大目标,即增强经济竞争力、促进就业、巩固财政和维护金融稳定。至于如何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措施,则由各成员国自己来决定,但要接受欧盟的监督。 专业分析 有关分析人士指出,《欧元公约》是欧盟成员国相互妥协的折衷产物。与德法两国早先提出的《竞争力公约》相比,《欧元公约》在许多关键领域已经明显“退缩”,放宽或取消了其中重要的硬性规定条款。按照德法两国最初的设想,欧元区成员国必须强制性限制政府债务水平、提高退休年龄至67岁、控制工资上涨幅度和统一公司税率。然而,最终达成的妥协方案虽设定了经济改革的共同目标和提出相关建议,却没有提出如何实施这些目标的硬性规定和具体措施,因而只具有政治约束力而缺乏法律约束力。欧盟舆论认为,《欧元公约》是欧元区自救的一个必然选择。身陷主权债务危机的欧元区迫切需要向欧洲经济联盟迈出坚定的一步,这包括建立一系列职责明确的经济监管组织,以与欧元区这个货币联盟的现实相适应,而《欧元公约》正是走出这样一步的尝试。 德国劝说 据报道,德国一直在苦苦劝说非欧元区欧盟成员国加入《欧元公约》。德国提出,非欧元区欧盟成员国加入《欧元公约》后,就不会被排除在每年有关经济趋同的讨论之外。然而,欧盟有关成员国担心,《欧元公约》存在着分化欧盟和强化德国政策控制权的风险,因此对加入《欧元公约》仍疑虑重重。在德国的强力劝说下,目前已经有6个非欧元区欧盟成员国表示愿意加入《欧元公约
2011年欧盟春季峰会通过的《欧元公约》是对欧元区领导人峰会于2011年3月11日提出的一揽子经济改革建议的认可。《欧元公约》提出四大目标,即增强经济竞争力、促进就业、巩固财政和维护金融稳定。《欧元公约》是欧盟成员国相互妥协的折衷产物。与德法两国早先提出的《竞争力公约》相比,《欧元公约》在许多关键领域已经明显“退缩”,放宽或取消了其中重要的硬性规定条款。欧盟舆论认为,《欧元公约》是欧元区自救的一个必然选择。《欧元公约》正是与欧元区货币联盟的现实相适应走出的一步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