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稽核亦称 “送达稽核”、“报送稽核”。按稽核程序,由被稽核单位将反映稽核项目的一切账簿、凭证、报表及有关资料等报送到稽核部门检查的一种稽核方式。非现场稽核一般在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稽核时采用。它的优点是稽核目标明确,简便易行,节约人力和费用,能及时发现错误,是开展经常性专项稽核监督的有效形式。它的缺点: 一是只能发现表面问题,使稽核职能作用受到一定的制约;二是由于不能直接进行实际检查财产、物资,对一些问题难以取证和定性。非现场稽核按内容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实行经常性监督部分的稽核; 另一类是非经常性监督的部分,可根据实际需要和被稽核单位突出问题来确定报送稽核的内容。稽核部门根据报送的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