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总统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选举人通常按本州总统选举结果投票。这一制度于1788年第一次实行,现已经历了2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根据美国选举团制度,美国总统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并非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者当选总统。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绝大多数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winner-take-all,又译作赢者通吃)规则,即把本州或特区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本州或特区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宣誓在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