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取证罪】的繁体字: 暴力取證罪
【暴力取证罪】的读音为 bào lì qǔ zhèng zuì,无声调拼音为 bao li qu zheng zui,简拼为 BLQZZ
【暴力取证罪】的笔画分别为15画、2画、8画、7画、13画,部首分别为日部、力部、又部、讠部、罒部。
【分字繁体字】暴的繁体字 力的繁体字 取的繁体字 证的繁体字 罪的繁体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证人证言的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出自《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十八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