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直接制定的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在中国,是相对于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价格形式,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权限制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大多数商品都实行国家定价。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家定价的范围只限于少数重要商品和服务收费。
国家定价是指由县级以上 (含县级) 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凡关系国计民生重要的工农业产品、交通运输价格和劳务收费,以及垄断性产品,稀缺性产品,非盈利性收费,或上述产品的计划任务内部分,实行国家定价。这是保持物价总水平相对稳定,促进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安定人民生活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