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算,安排。元 施惠《幽闺记·亡命全忠》:“无计可奈,只得逃难他方,再作计处。”明 王守仁《再请疏通盐法疏》:“若不早行计处,必致有误军机。”明 海瑞《兴革条例·户属·查虚税》:“其赔代虽多,而图户稍殷实者,本图里递人户自计处赔纳。”
(二)、谓大计考绩予以处分。《明史·选举志三》:“明 初行之,相沿不废,谓之大计。计处者,不復敍用,定为永制。”《清史稿·选举志六》:“﹝ 顺治 ﹞四年,定大计三年一举,计处官不许还职。”清 刘銮《五石瓠·范文炗》:“范文炗 诗及草书有高致,官南部,以不谨计处,有《不谨》絶句三十七首。”
计处,汉语词语,读音为jì chǔ,意思是打算,安排,谓大计考绩予以处分,出自《幽闺记·亡命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