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ào bàn chù 解释:造办处是一个在中国历史延革中逐渐成熟并且细分至专业化的概念. 早期的宫廷规模不大,没有也不可能设置专门的造办机构,皇室用度以各地进贡为主,日常用品多为宫廷采办,重要的礼仪用度,往往指派专门的大臣督办,例如:秦兵马俑出土的不少文物上,均有"李斯督造"的字样,历史上包括管仲、范蠡等诸多重臣均有此经历。 以瓷器为例:自唐代至元代(公元八世纪~十四世纪),基本不设官窑,采取的形式是“官监民烧”,烧出的瓷器,“千中选十,百中选一”。 随着国家及皇室规模的不断扩大,皇家用度需求也成几何数倍增,一方面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工艺自成一体;另一方面,地方贡品质量参差不齐,且日常开发官民混用,很多物器不合礼制;最重要的是,虽然国家的采办银两巨大,但由于投放的不确定性,地方产业无论在研发还是规模上都无法有效利用这些资金进行可持续发展,这就造成了供给相对于需求的滞后。 这种局面逐渐催生了皇家用度由“采办”向“造办”的过渡。例如,宋元两代,就逐渐开始设立官办产业,最著名的莫过于景德镇的官窑体系。
造办处,是清代制造皇家御用品的专门机构,于康熙年间成立,营运至一九二四年。造办处由皇帝特派的内务府大臣管理,先后设有六十多个专业作坊,与皇室的起居息息相关,除制造、修缮、收藏御用品外,还参与装修陈设、舆图(地图)绘制、兵工制造、贡品收发、罚没处置以及洋人管理等事宜,是宫中具有实权的特殊机构。清代的造办体系分别设有两个机构,一个是位于紫禁城养心殿的专供宫中用度的“养心殿造办处”,另一个是设于内务府北侧的“内务府造办处”,又称“匠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