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英文:census)是指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点,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调查登记。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对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它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指第六次有关全国人口信息的调查。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此次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普查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境内居住的自然人。2011年4月28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布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已上报户口)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不含港澳台地区)。根据普查公报,2010年11月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包含港澳台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