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屋-简介 组屋,全称组合房屋,是由新加坡建屋发展局承担建筑的公共房屋,为大部分新加坡人的住所。历经四十多年的实践,新加坡组屋在保障和改善居民住房这两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效果。 组屋-历史 新加坡用“政府组屋”控制房地产市场 新加坡的组屋制度,始于1960年,当时,新加坡刚刚从英殖民统治下脱离,成立自治机构,整个社会发展比较落后,政府财力有限,民众住房条件比较差。李光耀当时提出的口号是,要实现新加坡人“居者有其屋”。 20世纪70年代,新加坡政府规定只有月收入在1500新元以下者才可申请;80年代,提高到2500新元,随后又放宽到3500新元。这基本上保证了80%以上中等收入的家庭能够得到廉价的组屋。这一政策实施以来,新加坡政策在境内各地纷纷兴建组屋,民众居住条件不断改善,本国人口组屋入住率,到90年代达到顶峰。 截止目前(2010年),85%的新加坡公民住进了政府建造的“政府组屋”,其中,93%的居民拥有其房屋的产权,7%的低收入家庭是向政府廉价租赁;另外15%的高收入家庭住的是市场上购买的高档商品房。 组屋-模式 “组屋”模式以新加坡为典型代表。 按照1964年推出的“居者有其屋”组屋计划,新加坡政府成立专门的法定机构,对占住户80%的中低收入者,统一供应组屋,并实行严格的限房价、限户型政策,保证大多数居民买得起组屋。政府规定,每户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购买一套组屋,购买组屋居住不满5年出售要纳较高的税。 同时,还对少数低收入困难家庭实行更加优惠的住房保障政策。一是对占居民家庭总数8.5%的困难户供应由政府补贴的小户型组屋。政府补贴标准为:两室一套的,政府补贴购房总价的1/3;三室一套的,政府只补贴5%;四室以上大户型的不补贴。二是对占居民家庭总数8.5%、月收入不超过800新元(1新元约合4.98元人民币)的特困户,政府租给面积更小的旧组屋(一般为40平方米左右),月租金仅为十几新元。 组屋-种类 一房式:客厅、饭厅和卧室为一体的组屋,现在大部分已经被拆除,俗称“一房半厅”。 二房式:一个客厅、一间卧室,现在只有少数地方还有这类组屋(如:加冷、黄埔、大巴窑) 三房式:一个客厅、两个卧室,是现在修建的最小单位。 四房式:一个客厅、三个卧室。 五房式:一个客厅、一个饭厅、三个卧室的组屋。 六房式:一个客厅、一个饭厅、四个卧室的组屋。1990年代修建的也叫“公寓式”。 双层
组屋是由新加坡建屋发展局承担建筑的公共房屋,为大部分新加坡人的住所。新加坡的组屋大部分分布在大城市,大部分为二房式,多提供给中下阶层及贫穷家庭居住。新加坡的组屋逐渐减少,政府兴建人民组屋代替组屋。人民组屋与组屋的不同点是人民组屋的住户不拥有房子的拥有权,房子拥有权是政府,政府以租借的方式给予那些在零度木屋计划下,被迫搬走的家庭居住。住户每个月必须缴交房租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