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药养医是中国一段历史时期内的一种医疗体制,起源于1950年代,由于政府财力不足,放权给医院将药品加价后卖给消费者,改革开放后,医院要负担自身的发展资金和医生的工资,为了创收,使这一制度逐渐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医药养医不仅使患者负担加重背离了公益位置,也阻碍了中国医疗事业的发展。2011年10月,北京启动解决“以药养医”现状的大医院改革,试点进行医院药房“托管”的举措,以此切断“以药养医”。
以药养医是以医生的劳动来实现药品的高附加值,以药品的高利润拉动医院的经济效益,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 以药养医是起源于1950年代的中国医疗体制。2011年10月,北京启动解决“以药养医”现状的大医院改革,试点进行医院药房“托管”的举措,以此切断“以药养医”。2012年1月,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要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取消以药补医。2015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其中除了对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保留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