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春令,指古代地方官督导农耕之政令。《后汉书·崔篆传》:“ 篆 为 新建 大尹……称疾不视事,三年不行县。门下掾 倪敞 諫, 篆 乃强起颁春。” 李贤 注:“﹝班春﹞班布春令。” 宋 王安石 《次韵春日感事》:“病得一官随太守,班春无助愧 周任 。” 明 杨慎 《放春行春发春班春》:“《汉书》,太守有班春之文。” 清 赵翼 《吊汤纬堂殉难凤山》诗:“一官海外正班春,伏莽无端起劫尘。”
班春是古老的汉族民俗活动。中国现存最大汉语词汇工具书《汉语大词典》将“班春”收词立目,解释为:“颁布春令。指古代地方官督导农耕之命令。”这个解释沿袭了李贤的旧说,当然不能说全面的、准确的。实际上“班春”就是“鞭春”,亦称“打春”。它起源于汉代,是由地方行政长官主持、民众广泛参与的一种群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