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撰写;编纂。《隋书·儒林传·刘炫》:“驰騖坟典,釐改僻谬,修撰始毕,图事适成,天违人愿,途不我与。”《隋书·牛弘传》:“三年,拜礼部尚书,奉勑修撰《五礼》,勒成百卷,行於当世。”《北史·序传》:“从 贞观 以来,屡叨史局,不揆愚固,私为修撰。”
(二)、官名。唐 代史馆有修撰,掌修国史,宋 有 集英殿、右文殿 等修撰。至 元 时,翰林院始设修撰。明 清 因袭之,一般于殿试揭晓后,一甲第一名进士(状元)即授翰林院修撰。参阅《新唐书·百官志二》、《清文献通考·职官七》。
撰写;编纂。《资治通鉴·梁武帝天监十一年》:“诏曰:‘礼坏乐缺,实宜以时修定,但顷之修撰不得其人,所以历年不就,有名无实。’” 宋·曾巩 《英宗实录院申请》:“奉勑修撰 英宗皇帝 一朝实录,伏以先帝功德之美,覆被天下,宜载方策,传之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