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本公告涉及企业财务报表中投资的会计处理和有关应说明的事项的要求。 2本公告不涉及: (a)《国际会计准则18--收入的确认》和《国际会计准则17-租赁会计》中包括的,投资所赚利息、使用费、投利和租金的确认基础; (b)对子公司的投资; (c)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d)商誉、专利权、商标权和类似资产; (e)《国际会计准则17--租赁会计》中的融资租赁; (f)退休金计划和人寿保险企业所作的投资。 定义 3本公告中使用的下列词汇,有特定的含义: 投资,指企业为了通过分配(如利息、使用费、股利和租金)来增加财富,为了资本增值或者为了给投资企业带来诸如改善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