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特征税:法王路易十六(1774一1792年在位)时期,财政大臣卡伦(Charles Alexandre Calon-ne,1734-1802)提出征收的一种新税。为解决国家财政困难,1786年卡伦提出了一套财政改革方案,其中包括开征土地持征税,以代替人头税和廿一税,规定全王国的臣民,无论平民还是贵族都要按土地纳税,旨在废除贵族在纳税上的豁免特权。由于土地主要为贵族所占有,因此,新税实际将主要由贵族承担。1787年2月,卡伦说服国王召开名士会议(各等级知名人士会议)讨论其改革方案,会上贵族激烈反对开征此税,并迫使国王解除卡伦的财政大臣职务。接替卡伦的图卢兹大主教布里埃纳(Etienne 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