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规约】的繁体字: 國際法院規約
【国际法院规约】的读音为 guó jì fǎ yuàn guī yuē,无声调拼音为 guo ji fa yuan gui yue,简拼为 GJFYGY
【国际法院规约】的笔画分别为8画、7画、8画、9画、8画、6画,部首分别为囗部、阝部、氵部、阝部、见部、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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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根据1945年6月26日在旧金山签署的《联合国宪章》设立,以实现联合国的一项主要宗旨:“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国际法院依照《规约》及其本身的《规则》运作。《规约》是《宪章》的一部分。国际法院于1946年开始工作,取代1920年在国际联盟主持下设立的常设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具有双重作用: 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