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防部长是美国国防部长官。1947年美国设立“国家军事机构”和国防部长一职,以此来“统一”武装力量。国防部长级别与三军部长平等,同属内阁部成员,各军种之间的关系仍由设有主席的参联会进行协商,各军种部拥有独立指挥权。1949年国会颁布《国家安全法》,创立单一的国防部。陆、海、空军三军种部划归其下;参联会设主席一职,各军种还保留“作战指挥权”和“行政独立”。1958年《国防改组法》使国防部长掌握了作战指挥权,在财会、科研、后勤等方面均有更大实权。1986年《国防法》扩大了参联会主席权限,分享国防部长部分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