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税】的繁体字: 城市房地產稅
【城市房地产税】的读音为 chéng shì fáng dì chǎn shuì,无声调拼音为 cheng shi fang di chan shui,简拼为 CSFDCS
【城市房地产税】的笔画分别为9画、5画、8画、6画、6画、12画,部首分别为土部、巾部、户部、土部、亠部、禾部。
【分字繁体字】城的繁体字 市的繁体字 房的繁体字 地的繁体字 产的繁体字 税的繁体字
城市房地产税是指以城市中的房屋、土地为征税对象,按照标准房价、地价或租价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建国初期,全国部分城市为适应当时当地的财政需要,将国民党统治时期征收的房捐、地价税、土地增值税等加以整理改造,沿用征收,但税名和征税办法不尽相同。1950年政务院公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统一列有房产税和地产税。同年7月,将两税合并为“房地产税”,随后又在税名前加上“城市”二字,明确征税范围。1951年8月,政务院公布施行了 《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其纳税人为房地产的产权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