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伦理是环境伦理的视角之一,是由奥尔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在他的《沙乡年鉴》(A Sand County Almanac)一书中首次倡导的。其中他写道,需要一种“新的伦理”,“一种处理人与土地,以及人与在土地上生长的动物和植物之间的伦理观”。在他那个时代,美国林业局(USFS)的主流观念从创立者吉福德·平肖(Gifford Pinchot)开始,就是追求经济利益的和功利主义的,而利奥波德则主张一种“生态学 ”的态度(这个词由芝加哥大学的亨利·钱德勒·考尔斯(Henry Chandler Cowles)于20世纪初在对印地安那沙丘的研究中提出,利奥波德是该术语最早的推广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