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统考科目是中国各级各类学校中的统一考试科目。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本、专科招生的考试科目,1952 年为:政治常识、国文、外国文(俄文或英文,部分考生根据规定可免试)、中外史地、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等类系科的考生加试术科(与专业相关的基础科目)。1954 年分为两类,除本国语文、政治常识、外国语(部分考生免试)均必考外, 文科、政法、财经、体育艺术等类专业考历史、地理;理、工、农、林、医类专业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艺术、体育类专业加试有关专业科目; 财经类专业加试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