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长哺乳假 - 简介 女职工生育后,可以在国家规定的3个月产假外,额外享受15个月的“亲子假”对中国职业女性而言显得“奢侈”的超长哺乳假,正在浙江一家民营企业变成现实。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规定,在企业内部推行女职工15个月的“亲子假”制度,即在国家规定的3个月产假结束后,女职工可以申请“亲子假”,在家里当全职妈妈,企业确保其带薪休假。截至2011年3月,已有7名女员工享受到这一待遇。 专家观点 杭州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傅立群认为,每位女性的工作特点和自身条件都不同,超长哺乳假不一定能在现阶段全面推广,但“亲子假”非常人性化,其对于女性的尊重是值得肯定的。哺乳假有多长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消除女性由于怀孕、哺乳带来的用工歧视才能真正保障妇女的权益。 案例 33岁的罗安玉是第一个申请并享受到超长哺乳假的员工。孩子在2009年底出生后,她的身体恢复得不是很好,3个月产假结束之际,正值企业推出“亲子假”,她倍感幸运。“我和孩子都很幸福,一方面能坚持母乳喂养,同时自己的身体慢慢地恢复过来了。”目前仍在家休养的罗安玉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休假期间虽然拿不到全薪,但她很满足,因为与孩子一起成长的时光是多少钱都换不回来的。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规定,在企业内部推行女职工15个月的“亲子假”制度,即在国家规定的3个月产假结束后,女职工可以申请“亲子假”,在家里当全职妈妈,企业确保其带薪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