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代官府发给商人支领和运销食盐的凭证。后称盐引、盐票。《宋史·食货志下三》:“七年,中书议 陕西 盐钞,出多虚钞,而盐益轻。” 宋 陆游 《曾文清公墓志铭》:“都城受围,太府盐钞无自得,商贾不行。”《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十年》:“东南旧法,盐钞一席毋过三千五百,西盐钞一席毋过二千五百,尽买入官。”
盐引是宋代以后历代政府发给盐商的食盐运销许可凭证。源于盐钞法。宋庆历八年 (1048年),兵部员外郎范祥变通盐法,由折中法的交实物改为交钱买盐钞,商人凭盐钞购盐运销,官则用所得之钱收购粮草。由于盐钞发行过多,盐钞法败坏。宰相蔡京于徽宗政和三年 (1113年) 行盐引法。盐引分为长引和短引。长引销外路,短引销本路。严格批缴手续和缴销期限,长引1年,短引1季。限定运销数量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