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 代诸侯献给朝廷供祭祀之用的贡金。《史记·平準书》:“至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 裴駰 集解引 如淳 曰:“《汉仪注》:王子为侯,侯岁以户口酎黄金於 汉 庙,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 唐 元稹 《代曲江老人》诗:“酎金光照耀,奠璧綵璘玢。” 清 龚自珍 《汉朝儒生行》:“酎金失侯亦有命,人生那用多苦辛。”英文翻译1.tribute paid by dukes or princes to the emperor
酎金是汉时诸侯于宗庙祭祀时随同酎酒所献的黄金。酎是一种自一月至八月分三次追加原料,反复酿成的优质酒。汉文帝时规定,每年八月在首都长安祭高祖庙献酎饮酎时,诸侯王和列侯都要按封国人口数献黄金助祭,每千口俸金四两,余数超过五百口的也是四两,由少府验收。酎金之制即由此产生。另外,在九真、交趾、日南等南方诸地有食邑者,以犀角、玳瑁、象牙、翡翠等代替黄金。诸侯献酎金时,皇帝亲临受金。所献黄金如份量或成色不足,王削县,侯免国。汉武帝刘彻即曾藉检查献酎金不足为名,削弱和打击诸侯王及列侯势力。元鼎五年(前112年),由于列侯无人响应号召从军赴南越,到九月即藉酎金不如法夺去一百零六名列侯的爵位。丞相赵周也以知情不举的罪名下狱,被迫自杀。此后,也时见坐酎金失律免侯的记载。有关酎金的法令在西汉名为“酎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