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 时习称掌管茶事的人为“院使”。清 梁章鉅《称谓录·茶》:“《小知録》:‘称院使者,元 之旧习。’”
(二)、古代光禄寺中掌供玉食及燕享之事的长官为院使,正三品。《初刻拍案惊奇》卷九:“这本话乃是 元 朝 大德 年间的事。那朝有个宣徽院使,叫做 李罗,是个色目人。”王古鲁 注:“元 时宣徽院(即光禄寺)掌供玉食及燕享之事,长官为院使,本係正三品,大德 年间陞为从一品。”
(三)、清 代统辖太医院事务的人称院使。高阳《玉座珠帘·恶疾初起》:“太医院院使悬缺,庄守和 是右院判,李德立 是左院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