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变更】的繁体字: 法人的變更
【法人的变更】的读音为 fǎ rén de biàn gēng,无声调拼音为 fa ren de bian geng,简拼为 FRDBG
【法人的变更】的笔画分别为8画、2画、8画、8画、7画,部首分别为氵部、人部、白部、又部、曰部。
【分字繁体字】法的繁体字 人的繁体字 的的繁体字 变的繁体字 更的繁体字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在性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财产状况以及名称、住所等方面的重大变更。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唯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转移,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