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州份,是指美国联邦内部的任意一个成员州,权利是在个体的州和联邦政府之间分配。在美国宪法下,联邦政府可以对明显由宪法赋予的内容立法,这就使得权利的管制中心仍然由州保留。由独立宣言而从英国独立的美国,刚开始的时候有13个州。州可以通过国会的批准加入联邦,美国一共有50个州。起初的时候,在美国宪法中没有关于“州份是否可以独自任意脱离联邦”的法律。但是在经过美国内战后,1869年,经由联邦法院对于得克萨斯州 v. 怀特(Texas v. White)的判决决定,若有任何一州要脱离联邦,那么其决定必须经过其他州的许可,才可合法离开联邦。